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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2022年) 三、

三、 重大性及交易因果关系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的内容具有重大性: 第十一条 原告能够证明下列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原告的投资决定与虚假陈述之间的交易因果关系成立: 第十二条 被告能够证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交易因果关系不成立:
第九条 目录 第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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