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一、 受案范围 第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第二条 一、 受案范围 第二条 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一条、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二项和国家赔偿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对其劳动权、相邻权等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二条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