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五、 审理和判决 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2年) 第二十五条 五、 审理和判决 第二十五条 由于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害,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拖延履行法定义务导致未能及时止损或者损害扩大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拖延履行法定义务行为在损害发生和结果中的作用大小,确定其承担相应的行政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