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三、 三、 合同的解除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六条 因出租人的原因致使承租人无法占有、使用租赁物,承租人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七条 当事人在一审诉讼中仅请求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未对租赁物的归属及损失赔偿提出主张的,人民法院可以向当事人进行释明。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