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年) 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1996年) 五、 五、 问: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否由双方分别租住? 答: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如其面积较大能够隔开分室居住使用的,可由双方分别租住;对可以另调房屋分别租住或承租方给另一方解决住房的,可予准许。 四、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