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七、 票据背书 第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第五十五条 七、 票据背书 第五十五条 依照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五条 第五十四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