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七、 票据背书 第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00年) 第五十条 七、 票据背书 第五十条 依照票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连续背书的第一背书人应当是在票据上记载的收款人,最后的票据持有人应当是最后一次背书的被背书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三十一条 第四十九条 目录 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