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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草原资源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2年) 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