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 (四) 第二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行为“情节严重”: (四)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三)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