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船员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船员因劳务受到损害,船舶所有人举证证明船员自身存在过错,并请求判令船员自担相应责任的,对船舶所有人的抗辩予以支持。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