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受让方经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当事人请求按照起诉时同种用途的土地出让金标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