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本解释所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是指市、县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作为出让方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受让方,受让方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