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年) 为依法受理和审判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为依法受理和审判植物新品种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1989)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