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3. 第四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2001年) 第四章

第四章 简易程序

第三十五条 少年法庭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及《解释》的有关规定,确定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否适用简易程序。 第三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出庭。 第三十七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庭教育适用本《规定》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