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五条 第五条 实施抢夺公私财物行为,构成抢夺罪,同时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等后果,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