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