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八、 问:因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等病情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年) 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八、 问:因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患者患有淋病、梅毒、麻风病、艾滋病等病情引起的名誉权纠纷,如何认定是否构成侵权? 医疗卫生单位向患者或其家属通报病情,不应当认定为侵害患者名誉权。 目录 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