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第八条 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补贴行政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 被告在反补贴行政调查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不如实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而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第八条 原告对其主张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 被告在反补贴行政调查程序中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原告提供证据,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不如实提供或者以其他方式严重妨碍调查,而在诉讼程序中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