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七、 特种买卖 第四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12年) 第四十三条 七、 特种买卖 第四十三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没有约定使用费或者约定不明确,出卖人主张买受人支付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四十二条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