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07年) 一、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司法解释工作的规定(2007年) 第七条 一、 一般规定 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共同制定司法解释的工作,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办理。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