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00年) 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改进委托执行工作的若干规定(2000年) 5、 5、 申请执行费和执行中实际支出的费用,在案件委托后,由受托法院直接向当事人收取。委托法院已经预收的,应当在办理委托手续后三日内,将预收的费用退给申请执行人,由其直接向受托法院缴纳。 4、 目录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