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办理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2017年) 二、

二、 各级人民法院院庭长应当根据分管的审判工作,结合专业背景和个人专长办理案件,重点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