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 第四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 第四十二条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