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 第三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2016年) 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内被发现漏罪,依据刑法第七十条规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自新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经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计入新判决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内,但漏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除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