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 第二十六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试行)(2001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依照第一、二审程序审理的刑事自诉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