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军事法院管辖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年) (一) 第一条 下列民事案件,由军事法院管辖: (一) 双方当事人均为军人或者军队单位的案件,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