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判决的安排(2006年) (四)

(四) 根据判决作出地的法律规定,败诉的当事人未得到合法传唤,或者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依法得到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