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7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公布、撤销、更正、删除失信信息的,参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十二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