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2013年) (一) 第一条 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 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第一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