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为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和建设海洋强国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2015年) 办案精品化。精品战略,首先要办精品案件。要实现程序规范化。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管辖、送达、庭审以及合议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要强化庭审功能,推行当庭宣判。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增强论证说理。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办案精品化。精品战略,首先要办精品案件。要实现程序规范化。牢固树立程序正义理念,管辖、送达、庭审以及合议等各个环节都要严守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诉讼权利。要强化庭审功能,推行当庭宣判。要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规范裁判文书格式,增强论证说理。要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工作,规范自由裁量权,确保裁判尺度统一。
队伍精英化。实施精品战略,关键在人。要加强政治思想建设,始终将政治思想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分辨大是大非问题的能力。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改进司法作风,确保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清正廉洁。要加强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牢固树立职业尊荣感。要提升涉外商事海事审判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水平,着力培养一批既熟悉中国法律和相关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又掌握国际经贸航运知识,并具有丰富审判经验和较高外语水平的专家型、复合型法律人才。
视野国际化。开阔的国际视野是做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必然要求。要恪守条约义务,正确理解、准确适用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准确适用中外法律,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公正高效的审判赢得我国司法的国际公信力。要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高度重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条约谈判工作,在国际投资、贸易、航运规则的形成中充分发出中国司法的声音。要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勇于登上国际司法舞台,充分利用各种机会,了解国外同行的成果经验,掌握国际司法的发展趋势,宣传、展示我国司法的立场和成就。
制度创新化。制度创新是实现精品战略的不竭动力。要主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要充分利用司法改革“天然试验田”的优势,继续发挥改革的示范和引领作用,争做司法体制改革的排头兵,根据中央统一部署,争取先行先试,进一步完善审判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海事法院管理体制及审判机制,拓展海事法院管辖范围。完善涉外商事案件管辖制度,完善国际、国内仲裁司法审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