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切实加强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组织领导。各高级人民法院负责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的主管副院长要担任本地部署实施精品战略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专门工作指导小组,进行长期指导。各地要因地制宜、合理定位。开放型经济发达的沿海省份法院,要加快实施精品战略,努力在全国发挥引领与示范作用;中西部省份法院要注意学习沿海省份法院的先进经验,稳步推进精品战略;边境地区法院要结合边贸和区域经济合作实际,突出实施精品战略的特色。要调研制定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的评价技术规范,科学建立收结案绩效、精品文书、调研成果和司法公开等工作的评价指标体系。要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上级法院要坚持每年对下开展精品战略实施情况的检查评估与指导整改工作,形成激励和倒逼机制,将精品战略落实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