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年) 9. 9. 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又在庭审中提出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召开庭前会议应当制作笔录,由参加人员核对后签名。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