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2014年) 2. 2. 登记立案、先行调解。接收案件材料,办理登记立案手续、核算诉讼费;为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提供用于查询案件信息、查阅案卷的验证密码;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根据规定办理诉讼费的减、缓、免除。确有需要的,为当事人提供上门立案、节假日预约立案服务。有条件的可以设置金融机构现场服务窗口,实现诉讼费等费用的现场缴纳。 设立调解工作室,由法官、专职人民调解员等进行诉前调解或立案调解,开展诉调对接工作。 1.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