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决定(2025年) 34.

34. 在第三级案由“120.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项下:增加“(10)矿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11)电、水、气、热力工程合同纠纷”“(12)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