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逾期付款违约金应当按照何种标准计算问题的批复》的批复(2000年)
发布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效力
现行有效
(2000年11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37次会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