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2020年) 7.
7. 将第六条修改为:
“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
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
被侵权人的损害;
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破坏生态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
“被侵权人根据民法典第七编第七章的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供证明以下事实的证据材料:
侵权人排放了污染物或者破坏了生态;
被侵权人的损害;
侵权人排放的污染物或者其次生污染物、破坏生态行为与损害之间具有关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