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2019年) 一百一十五、

一百一十五、 将第八十三条改为第一百条,修改为:

“本规定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本规定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不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