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20年) 1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2020年) 13. 13. 人民法院审理因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在认定投资者损失数额时,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区分疫情或者疫情防控措施影响因素和虚假陈述因素所导致的股价下跌损失,依法公平、合理确定损失赔偿范围。 引用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九条 12. 目录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