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2010年) 三、 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以下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做好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期间审判工作切实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通知(2010年) (三) 三、 对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期间发生的以下犯罪行为应依法从重处罚: (三) 故意编造、传播、散布不利于灾区稳定的虚假、恐怖信息,危害民族团结,严重影响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开展的妨害公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等犯罪行为。 (二)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