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3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 33. 33.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加强对诉调对接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整体协调、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的支持,推动出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地方配套文件,促进构建科学、系统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 五、 目录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