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2013年) 第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的规定(2013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适用质证程序审理国家赔偿案件,未经质证的证据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