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11. 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具体: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2018年) (2) 11. 法律文书主文应当明确具体: (2) 交付特定标的物的,应当明确特定物的名称、数量、具体特征等特定信息,以及交付时间、方式等; (1) 目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