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2016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特邀调解员发放误工、交通等补贴,对表现突出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给予物质或者荣誉奖励。补贴经费应当纳入人民法院专项预算。 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特邀调解专项经费。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