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特邀调解的规定(2016年) 第二条

第二条 特邀调解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当事人平等自愿;

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

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

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调解过程和调解协议内容不公开,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