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第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2008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对调解书的内容既不享有权利又不承担义务的当事人不签收调解书的,不影响调解书的效力。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