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4年) 第二十二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04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被执行人在拍卖日之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足额金钱清偿债务,要求停止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执行人应当负担因拍卖支出的必要费用。 第二十一条 目录 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