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2008年) 10.

10. 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