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 3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1998年) 36. 36. 被执行人在有关单位的收入尚未支取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向该单位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 35. 目录 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