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993年) 6、 6、 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责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5、 目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