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11年) 第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工作的若干规定(2011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参照本规定,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第八条 目录 第十条